招商公告 | 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配套商业招商啦!


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配套商业招商公告



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重庆市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9日,注册资金10亿元。公司紧紧围绕两江新区三大新城“招商引资的配套、人才汇聚的基石、市民安居的保障、城市发展的引导”四大定位,秉承“服务两江发展”理念,发扬“务实、创新、奉献、作为”企业精神,打造两江新区三大新城最大的保障性公益类国有企业,努力实现两江发展赋予的历史使命。现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万寿福居、天堡福居公租房的配套商业,面向社会招商。




一、项目简介
(一)万寿福居公租房
万寿福居位于水土新城,总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配套商业约10万平方米,住宅户数约1.7万套,预计居住人口可达5万人,现阶段住宅配租约9000套,居住人口约30000人,服务周边60多个高新技术企业。本项目将打造为辐射水土、静观、复兴片区的生态地标性休闲商业中心。

(二)天堡福居公租房
天堡福居位于龙兴新城,总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配套商业约3.9万平方米,住宅户数约9000套,预计居住人口可达2.3万人,服务周边20多个高新技术企业,本项目将打造为服务于入驻企业休闲生活的特色风情商业街区。 



二、本次招商区域及面积
(一)万寿福居:43号楼局部45号楼局部,合计约270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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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堡福居:E5号楼局部,招商面积约15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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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业业态规划及招商条件
(一)商业业态规划示意图

1.万寿福居
45号商业楼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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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号商业楼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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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堡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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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条件(详见附件两江公租房商铺招商条件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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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查看两江公租房商铺招商条件总表

(三)本次公开招投标商铺均为在经营状态,不再给予免租期,原承租商家参与公开招投标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招商方式及对象
(一)招商方式

1.本次招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采用公开竞标(一次性暗标)。

2.开标当日现场提交标书至公证人员处,现场开标,在同一铺号中取租金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商户。


(二)招商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意向商户。



五、招商组织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10日09:30—17:00。

(二)领取两江公租房配套商业竞标标书时间: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10日09:30—17:00。

(三)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及领取标书地点:万寿福居房屋管理中心。

(四)提交标书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09:20至10:00,超过标书提交时间,恕不再行接收标书。

(五)开标时间:2021年9 月 16日上午10:00,上述时间若有调整,将以电话、短信或公告任一形式告知,现场按照商铺开标顺序,依次进行现场开标。

(六)开标地点:暂定万寿福居社区会议室。     
                         

(七)参加单位及人员

1.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递交竞标标书的商户;

3.监督单位:两江投资集团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

4.公证单位:渝北区公证处。

(八)现场开标流程

1.投标商户凭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等登记签到,提交密封竞标标书到公证单位人员处;

2.工作人员引导投标人就坐;

3.主持人介绍本次开标项目、参加单位及人员情况;

4.公证处人员现场展示标书,唱标;

5.监督、公证处、记录人员填写现场开标记录表,核对无误后签字;

6.公证人宣布中标商户;

7.投标人对现场开标记录表确认无误后签字;

8.工作人员引导完成开标的商户离场。




六、竞标细则

(一)本次投标可接受商户的合法程序委托(原承租商户为个人的不可委托他人)。同一个人、企业仅能委托一人代表其参加投竞标。

(二)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商户为个人的,须本人亲自参与公开招投标,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1. 原租赁商户投标报价与投标现场最高报价相同时,原租赁商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2. 原租赁商户投标报价低于投标现场最高报价,但在开标现场书面形式承诺按投标现场最高报价同样价格承租的,原租赁商户有优先承租权。

(三)投标商户报价须以“元”为单位的整数且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否则视为废标。

(四)标书提交要求

1.标书构成(一式两份,两个密封袋):

a.两江公租房商业竞标标书*1(必须);

b.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1(必须);

c.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1(必须);

d.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1(必须);

e.受企业委托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1;

此类资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两份。(携带原件备查)

2.填报要求:依据参投的业态及铺位号填写竞标标书,不得对标书的固定模板做任何修改,否则视为无效标书;竞标人标书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3.提交要求:装袋密封,在封口外标注投标人身份信息、参投商铺铺号,企业投标者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盖企业公章;未按要求提交、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造假的标书一律视为无效标书;投标商户提交标书时需出示与标书信息相符的身份证明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标书。

(五)如同一商铺出现多人租金报价相同且为现场最高,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时,其余则以现场抽签的方式选出中标商户。

(六)现场开标结束,投标商户核对无误后在《现场开标记录表》上签字以示确认;如投标商户不予签字,则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投标商户不得再次参与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配套商业的招商活动。

(七)在规划区域,若同一投标人中标面积(相同业态)达到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按办法执行。

(八)中标商户应在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七、流标处理办法

(一)如中标商户在中标后违反约定,不按时签约或放弃(取消)签约,则由第二价高者替补;如第二价高者亦流标则由招标人对本商铺进行重新招商。如出现该商铺有多个相同租金为最高者,而由现场抽签方式选出的中标商户不按时签约或放弃签约时,则由余下的投标商户替补。如余下的投标商户有多人时,则以现场抽签的方式选出替补中标商户。

(二)如中标商户在中标后违反约定,不按时签约或放弃签约,则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且该中标商户在五年之内不得再次参与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配套商业的招商活动。




八、投标相关注意事项

(一)商铺以实际交房时的现状为准(原清水状态详见签约合同附件),填写竞标标书前,请投标商户务必自行到商铺现场实地踏勘,对存有质疑的内容,必须在竞标前书面提交质疑,若投标商户现场踏勘后未提出相关书面质疑或投标商户不自行现场踏勘,视同对本次竞标商铺的所有现状均认可,且无任何异议,中标后因此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商户自行全部承担。

(二)竞标标书一旦提交,则视为认可该商铺的实际交房条件,中标商户不得以此为由,发生包括不限于延迟接房、拒绝接房、申请降租、免租、迟缴拒缴租金、要求补偿等任何形式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三)签约合同样本公示于项目招商现场,请投标商户在填写竞标标书前自行前往查看,竞标标书一旦提交则视为对合同条款表示认可。

(四)物业费按照物业公司统一收费标准自行缴纳。

(五)中标商户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或开标前放弃竞标商户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中标商户因经营需要,须在不损害招标人利益,取得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此次招商物业进行改造,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中标商户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商户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全部或部分恢复至交付使用时的原貌。

(七)本次招商区域商业楼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若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中标人在此条件下自行自费办理相关一切经营手续,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发生包括不限于延迟接房、拒绝接房、申请降租、延长免租、拒缴迟缴租金、要求补偿等任何形式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八)商铺实际接房时间以本公司另行书面通知为准。

(九)投标人及其直系亲属确保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招投标不良记录,同时不存在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记录,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其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该公告所有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通讯员:公租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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